首页 > 期刊 > 秘书之友 > 也谈该用“通知”“批复”还是“函” 【正文】
摘要:《秘书之友》2016年第4期发表了华婷同志的《该用"通知""批复"还是"函"?》一文。该文关注的是《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安徽等7省(市)从2016年起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使用全国卷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2号)这一文件,认为"此文件发文字号没问题,但文种选择有问题。
关键词:教育部办公厅 秘书之友 公文处理 全国卷 收文机关
单位: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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