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建议

詹和平 宁波经济丛刊 2014年第06期

摘要: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是我国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经济公有制主体地位改革国企宁波

单位:宁波市政协经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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