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财务会计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50问(五) 【正文】
摘要:十八、为什么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法 公共事务 单位 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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