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财务会计 >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账务处理 【正文】
摘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村会计制度)的规定,“‘一事一议’资金”会计账户只核算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其核算范围只限于村民通过的“一事一议”专项筹资筹劳资金,用于“一事一议”建设工程而筹集的其他资金不在本账户核算范围之内。但在实际工作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各项集体公益事业,
关键词:账务处理 筹劳 专项资金 核算范围 集体公益事业
单位:湖南新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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