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财务会计 > 新形势下“一事一议”资金的核算 【正文】
摘要:税费改革后,村级为兴建农田水利设施、村庄道路、人畜吃水设施、植树造林工程等全体村民直接或间接受益的公益性设施和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群众自筹的办法筹集资金。这部分资金是用来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的专项款,要用“一事一议”这个负债科目核算。
关键词:筹集资金 科目核算 农田水利设施 村级公益事业 植树造林工程
单位:山东滨州I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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