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财务会计 > 未形成固定资产的未尽事宜 【正文】
摘要: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讲解》(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写,2005年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讲解》)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村集体自有积累资金、借入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等资金在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时,工程完成后结转在建工程时按最终是否形成固定资产,
关键词:固定资产 人民出版社 借入资金 在建工程 组织利用
单位:浙江诸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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