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一事一议资金”会计科目只核算按“一事一议”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其核算范围仅限于村民通过的“一事一议”专项筹资筹劳资金。但从现实情况看,村级兴办的公益事业建设,往往从多方面筹集资金,包括村民上交的“一事一议”筹资、以资代劳款、上级财政奖补、社会捐赠、有关部门的专项投入、村集体积累资金等,尤其对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现行会计制度缺乏明确的核算办法,加之“一事一议资金”科目与其他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不那么清晰,
关键词:核算范围 专项资金 现行会计制度 会计科目 事业建设
单位:山东莱西市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