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财务会计 > 自行新建固定资产核算 【正文】
摘要:自行新建固定资产,是指合作社自己组织力量建造房屋、构筑物、各种设施等,按实施方式分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自营工程是指合作社将需要建设的工程项目自己组织项目实施、核算工程支出。出包工程是指合作社将需要建设的工程项目发包给其他单位,由承包单位组织工程项目实施,工程的具体支出由承包单位核算。
关键词:固定资产核算 自营工程 承包单位 组织力量 项目实施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农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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