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笔者在审计中发现,虽然审计人员将打击虚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但仅靠事后监督无法真正遏制。相关部门应从源头和体制机制层面着手,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近年来,公安、税务机关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点是制售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环节,对虚假发票“买方市场”这一环节给予重视不够,对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查处力度不够,对已发现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单位查证不及时,严重影响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总体效果。
关键词:虚假发票 源头 违法犯罪活动 企事业单位 审计人员
单位: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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