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财务会计 > 湖南:家庭农场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正文】
摘要: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在全省培育5万个家庭农场,将对家庭农场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可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还能享受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运输自产鲜活农产品可走"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
关键词:鲜活农产品 免征增值税 家庭农场 湖南省 自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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