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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合作社分红

王发明 农村财务会计 2017年第12期

摘要:最近有一些合作社负责人询问:“看到别的合作社年底分红,我应该怎么分?”“我去申请示范社,政府说我的分红不规范,怎么分红才是规范的?”现就合作社分红问题谈谈个人看法。一、出资形式,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比如很多地方现在正在推行的土地经营权入股,也就是土地入股。假如当地一亩地流转价格为80 0元,土地入股后,给农民的土地价格为400元/亩,另算股份,农户年底可以获得分红。比如还有的合作社是以农机、大棚入股等。

关键词:合作社分红土地经营权入股出资形式作价出资

单位:陕西省岐山县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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