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记者从江苏省农委获悉,《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今年5月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0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填补了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无法可依的长期空白。近日,江苏省农委《条例》起草小组成员,省农委农经处处长杜海蓉、副处长李明就如何理解把握《条例》精神、如何贯彻执行好《条例》等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管理条例 江苏省 产权改革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单位:《农村财务会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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