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刊上一期介绍了浙江、江西两地两个农民家庭打官司告状的经历。他们打官司的原由不同,诉求各异,但打官司过程的艰难、曲折和辛酸却是共同的。陈岳华遭遇火灾,历经5年讨不来一纸“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肖璞不幸误触高压线,历经10年才向法院证明自己不是故意的。我们不知道出具一个文书、证明一个行为是否真的这么难,是否一定需要5年10年的时间。不过,要是所有的国家机关都按照这种效率办事的话,我们早就是积案成堆了。
关键词:农民家庭 说法 火灾事故 责任认定书 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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