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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酒“惹祸”饭店也要担责

摘要:问:某饭店为庆祝开业,实行“喝10瓶啤酒赠送2瓶啤酒,喝一瓶白酒(价格30元以上)赠送2瓶啤酒”优惠活动。我和朋友共5人在该饭店吃饭,一共喝了2瓶白酒,获赠了4瓶啤酒。席问,朋友小吴在喝饭店赠送的啤酒时,突然手捂着脖子大叫,示意有东西卡在他的喉咙里面:我和其他人赶忙把小吴送到医院,经检查,系啤酒瓶里面的碎玻璃(酒瓶并未破裂)划伤了喉咙。事后我找到饭店,要求饭店赔偿小吴受伤的损失,被饭店以“啤酒系免费赠送,后果自负”为由拒绝。请问,饭店究竟是否应当对小吴的受伤负责?

关键词:啤酒瓶饭店免费赠送赠品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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