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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群众知情就好办

乡言 农村青年 2008年第09期

摘要:集体林权改革,通俗点说,就是“包林到户”。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林地承包经营的主体地位,让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受益者。林改好不好?这个问题其实不是问题。长期以来,集体林地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虚位化。表面上人人有份,实际上人人无份。现在实行林改,把山林承包给农户,用农民的话说,就叫“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实现了农民在林地经营上责、权、利的统一。农民怎么会不叫好呢?

关键词: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所有权知情群众家庭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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