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青年 > 复员费不全是夫妻共同财产 【正文】
摘要:问:我和丈夫肖某因为感情不和,在结婚13年后,经过协商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是,由于肖某是18岁入伍的复员军人,有一笔85000元的复员费,我们就如何分割这笔复员费产生了不同的看法,肖某认为复员费是发放给他个人的,理应属于他的个人财产,而我则认为这笔复员费是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请问,复员费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呢?
关键词:夫妻共同财产 复员军人 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 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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