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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错人以后……

吕善终 农村青年 2013年第01期

摘要:抓坏人是法律赋予警察的权力。但是,如果警察抓错了人,让公民蒙受不白之冤,那就事与愿违,有悖法治精神了。下面所讲的事情,虽然听起来有点荒诞,却是真实发生的。一个警察说,过去抓错了人,往对方屁股上踢一脚,对方不但十分感激,临走时还忘不了道声谢谢。可如今,被错抓的人不但要警方拍照立证,还要做法医鉴定,甚至诉上法庭维权,麻烦大了……值得注意的是,本文当事人被错抓后,提出种种要求想洗清自己,让警察很无奈、很头疼、很难堪。这些要求是否正当、是否属于维权行为?到底谁对谁错、谁受了委屈?

关键词:警察维权行为法治精神法医鉴定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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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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