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青年 > 房主遇难房贷还用偿还吗? 【正文】
摘要:商品房属于不动产,交付前的风险南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如果还在还房贷的房子毁坏了,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如果房屋业主不幸丧生,房子也震塌了,民事主体不存在了,贷款就不用还了。但债务人的其他财产,也就是说其遗产,要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关键词:偿还 房贷 遇难 房主 贷款者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部级期刊
¥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