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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登记结婚送出的彩礼能要回

摘要:问:2013年2月,赖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小邱,两人一见如故。今年2月15日,赖某与小邱举行了订婚仪式,并按当地习俗送给小邱一个价值约1.5万元的金手镯以及8.8万元彩礼钱。由于小邱未到结婚年龄,两人决定年底举办婚礼。5月20日,小邱因头痛住院治疗,在医院被诊断为精神性头痛、精神分裂症。赖某此时才知道,原来小邱和他订婚前就患有精神病,且并未痊愈。感觉自己受骗的赖某向小邱提出退婚,并要求其退还金手镯及彩礼钱。但小邱并不同意,她称自己已经与赖某发生性关系,并且彩礼钱在看病时已经花完了。请问,1.彩礼能要回吗?2.假如男方是在婚后才发现女方有精神病且未痊愈,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有权提出离婚?

关键词:结婚年龄彩礼钱精神分裂症精神病精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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