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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依照"国家排放标准"实施农业机械分类管理

张春林; 陈鹏宇 南方农机 2017年第07期

摘要:近日.从湖北省农机局获悉.按照环保部公告和农业部有关要求,今年起我国将停止生产和销售“国Ⅱ排放标准”的农业机械.各省也不再为其办理购置补贴,具有“国Ⅲ排放标准”的农业机械日益成为农机市场的主流产品。“国Ⅱ”和“国Ⅲ”产品的“混居”状态,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带来了难题。

关键词:国家排放标准农业机械湖北省分类管理农机安全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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