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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智能的犯罪主体地位

杜宇; 伊凌嵩 南方农机 2019年第14期

摘要:当今世界,科技是各国的第一生产要务,人工智能的发展受到各个国家的极度重视,并将其视为综合国力的重要评判因素,进而出现了“智能机器人”“无人驾驶汽车”等多种多样的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对现行法律带来的冲击引起了发现理论界的无数争论。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人工智能是否能成为刑法的犯罪主体。对人工智能主体问题予以确定,明确现行立法对其的规制与不足,不仅是刑法保护法益的要求,也是人工智能走向繁荣的必要保障。文章主要针对人工智能的犯罪主体地位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人工智能犯罪主体刑事责任

单位: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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