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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土地综合承载力区域差异分析

周瑞平 吴全 于艳华 张卿 常伟超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3年第05期

摘要:为判别呼和浩特市国土开发利用的适宜性和限制性,调查了呼和浩特市的土地资源、水资源、地质环境、生态环境等基础信息,采用专家咨询法和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运用综合模糊评价法对呼和浩特市土地综合承载能力进行分级.结果表明:土地资源支持子系统中,高级为市区,中级为土默特左旗,较低级为和林格尔县、托克托县和清水河县,最低一级为武川县;水资源支持子系统中,和林格尔县属于高级,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清水河县属于较高级,市区属于中级,武川县属于较低级;地质环境支持子系统中,市区、土默特左旗、和林格尔县和托克托县均属于高级,清水河县属于中级,武川县属于较低级;生态环境支持子系统,土默特左旗属于较高级,其他行政单元属于中级.经评价,综合承载力市区、土默特左旗和林格尔县最高,托克托县和清水河县次之,武川县最低.

关键词:土地承载力区域差异呼和浩特市层次分析法综合模糊评价法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2 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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