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社会经济环境、管理水平四个方面,构建包头市城市人居环境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应用 AHP法对包头市城市人居环境水平进行测度.结果表明:①包头市智力文化支持、资源禀赋指数偏低,环境质量、居住条件、生态效益等指数较高;②影响包头市城市人居环境水平的因素中,生态环境水平指数为0.82,基础设施水平指数为0.71,社会经济环境水平指数为0.69,管理水平指数为0.53,说明包头市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③包头市城市人居环境水平指数为0.69,介于0.65~0.74,属于Ⅲ级,水平一般.因此,包头市城市人居环境水平有待提高.
关键词:城市人居环境 评价 包头市
单位:包头师范学院 资源与环境学院 内蒙古 包头014030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