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践中,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屡见不鲜,然而,我国现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此却缺乏相应救济手段。《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时应当增加社员权的诉权保护。诉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社员直接诉讼和社员代表诉讼。社员直接诉讼旨在保护社员个人利益,社员代表诉讼则旨在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进而保护社员利益。本文即重点针对社员代表诉讼进行制度构建与制度完善。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社员权 诉权 社员直接诉讼 社员代表诉讼
单位:安徽科技学院人文学院; 凤阳2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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