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基本案情】阜新市消费者翟先生,购买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楼房。当时与开发商签定协议,并交付装修定金费1.8万元,开发商负责为其装修房屋。后来开发商告诉消费者不给装修了,消费者只好要求开发商退回装修费,但商家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退,现已半年过去了,商家总是推脱,没有退还装修定金款的意识,消费者无奈向12315投诉。【处理结果】2014年4月11日,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将案件分派到辖区工商局细河区工商局,细河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到此公司
关键词:细河区 签定协议 房地产开发 指挥中心 装修费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