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 学术领域的合法统治 【正文】
摘要:在中国,研究学术系统权力类型的学者,通常将学术领域的权力分为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这样的划分方式反映的是学术领域权力类型的简单表象,并不能说明性地描述学术领域的诸多事实。笔者认为,使用韦伯的社会学基本概念框架来划分学术领域的权力类型,将分析引向学术领域的行政体系,会更准确和深刻地反映当代中国学术领域的合法统治及其根源。
关键词:学术权力 行政权力 社会学 概念界定 统治类型
单位: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北京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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