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十多年前,我国改革开放后的第一起ICC国际仲裁案件发生在1986-1987年期间,涉及此前签署的一起外贸合同:某中东企业与中国南方的一家外贸企业在1985年签署了一份数量巨大、单品价格低廉的轻工产品的供货合同,但由于订单巨大,导致来不及生产加工,使得该中国的外贸企业没有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交货而违约。该中东企业随后在ICC提起仲裁向中方的外贸企业索求巨额赔偿.
关键词:国际仲裁 取证规则 外贸企业 中国南方 外贸合同
单位:金杜深圳国际争议解决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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