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人民司法 > 拍卖业在中国 【正文】
摘要:拍卖是财产权利转让的最卉老方式之一。有文字记载的拍卖活动产生于公元前五世纪的吉希腊拍卖已婚妇女的活动,虽与现今的拍卖活动相比存在极大的差别,但它具备了拍卖要公开进行,拍卖成交要体现价高者得的规则等基本特征。后来,古罗马人将拍卖活动向前推进了一步。
关键词:拍卖业 中国 拍卖活动 权利转让 已婚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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