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人民司法 >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强迫不准交易行为的司法认定 【正文】
摘要:【裁判要旨】根据刑法的规定,强迫不准交易行为既不宜认定为强迫交易罪,亦不宜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该行为应作为组织的一般违法行为予以定性处罚。
关键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交易行为 司法认定 一般违法行为 强迫交易罪
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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