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机床目录 2008年12月17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简称《新的不免税目录》),自2008年12月15日起执行。此次调整的主要原则是:一是支持企业引进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技术设备,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二是鼓励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置国产设备,促进装备制造自主化。三是尽量兼顾装备使用部门和装备制造部门的利益诉求。这些设备进口要按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关键词:机床工具 出口政策 先进技术设备 政府 商品目录
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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