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新安全生产法突出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重点强化三方面的制度措施:一是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发挥等问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问题;二是强化政府监管,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重对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此外,新法还充实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
关键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事故隐患排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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