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1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财政部、质检总局、工信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2451号),共同启动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该工程通过加快推广高效锅炉、加速淘汰落后锅炉、加大节能改造力度、提高锅炉系统运行水平、提升锅炉污染治理水平、推动高效锅炉产业化、推进燃料结构优化调整等七个方面措施.以强化法规标准约束,加强政策激励,增强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构建锅炉安全、节能与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关键词:燃煤锅炉 节能环保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程实施 质检总局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