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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探讨——英、澳两国实践经验及启示

李宗彦; 郝书辰 审计研究 2018年第01期

摘要: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是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政府财务报告国家治理功能的制度保障。西方发达国家在政府财务报告及审计制度建设上历经数十年的发展,已取得各具特色的实践经验。本文概述了国外主要国家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建设的历程与现状,并以英国、澳大利亚两国为具体对象比较了两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功能定位与问责模式。还进一步比较了两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目标、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审计对象、审计准则与审计报告等制度要素建设情况,最后结合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改革任务,提出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应以公允性与合规性为主要目标、以财务报告鉴证为主要内容、以国家审计机关为实施主体、以审计准则制定为基本前提的建设思路,并努力实现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与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国际经验审计目标问责机制

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310018;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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