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李明辉 审计与经济研究 2004年第05期

摘要:本文对上市公司法人、董事、监事、经理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理论分析,认为对于上市公司应当采用无过错原则,而对其他主体则应当采用过错推定原则,以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

关键词: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归责原则上市公司侵权法

单位:厦门大学会计系,福建厦门361005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审计与经济研究

CSSCI南大期刊

¥172

关注 30人评论|1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