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社区医学 > 费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查分析 【正文】
摘要:2006年费县被列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试点县。为做好下一步新农合工作,正确评价试点工作,我县组织县合管办有关人员,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自2007年1月份开始对上一年度新农合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分析结果报告如下。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费县 试点县
单位:费县卫生局; 山东费县27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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