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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工作探讨

程英华 邓永新 社区医学 2012年第03期

摘要:青州市2003年3月被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试点县。作为山东省首批试点县之一,该市始终以加强基金监管作为工作重点,强化事前组织、事中实施、事后跟踪3个着力点,认真执行新农合制度的方针政策,严格按照省、市试点工作的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基金管理流程,组织严密、测算准确、监管到位,保证了每一位参合农民的公平受益,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基金的使用效益,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促进了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金监管管理流程

单位:青州市王府卫生院 山东262500 青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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