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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的措施与效果

林敬瑄 盛凯 王玉霞 社区医学 2012年第11期

摘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一般诊疗费政策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两项支持政策,可以充分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疗技术劳务价值,解决过度用药和以药补医问题。自2012年1月1日起,潍坊市按照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要求,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门诊统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

关键词:一般诊疗费总额预付基层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单位:寿光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山东262700 潍坊医学院 寿光市皮肤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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