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时事报告 > 矿长每月下井至少10次 【正文】
摘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文要求,国有重点煤矿党委书记、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安全生产系统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以强化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矿两级调度指挥系统,确保指挥畅通、及时、有力。有关部门还将依法加大对国有重点煤矿的监管力度。
关键词:矿长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国有重点煤矿 指挥系统 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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