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时事报告 > 末位淘汰制无法律依据 【正文】
摘要: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副司长董平近日表示,考核不合格与不胜任工作是两回事。很多单位和企业采用的“末位淘汰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合同法中企业解除合同的情形中没有包括“末位淘汰制”。
关键词:法律依据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合同法 劳动工资 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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