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时事报告 > 4类人创业可3年不交管理费 【正文】
摘要: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规定: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以及销售不动产、从事房屋中介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键词:管理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 创业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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