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时事报告 > 恶意透支信用卡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正文】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
关键词:恶意透支 信用卡管理 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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