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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

杨岭 文化艺术研究 2006年第05期

摘要:“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是由英国视觉艺术评论家克莱夫·贝尔提出的。他把艺术品作为审美对象,提出只有具有“有意义的形式”的作品才是真正的艺术品。也只有具有“有意义的形式”的作品才会使人产生审美感情。它为塞尚以来的后期印象派,以及以毕加索为代表的立体主义、以马帝斯为代表的野兽派等现代派艺术的出现作了极力的辩护。它对现代艺术,甚至当代艺术的理论化,有着极其深厚的影响。因此,被公认为现代艺术理论的柱石。在西方现代美学中已成为流行的口头禅,以导致西方一度泛滥的“为艺术而艺术”的思潮。

关键词:有意味的形式艺术评论家西方现代美学为艺术而艺术现代派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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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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