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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之镜:纪录片论

蓝凡 文化艺术研究 2010年第03期

摘要:纪录类电影--纪录片,是电影的三大基本类别之一.纪录片是以实录而得影像来叙事的影片--实录影像.所以我们对纪录片的定义是:用实录的影像来叙事的电影类别之一.与故事片不同,纪录片是以现场实录的人的行为(人事物),以及人类利用文字、图像、照片和录音等"留存"的文献资料,重新加以选择、组织和阐释来叙事的电影类别.纪录片的本质特性是纪录影像的实有性,主要是相对于故事片的影像虚构性说的.纪录片实有性的存在理由与依据,主要指的是其影像的来源--影像的属性,一种精确复制外形的特性,而非拍摄的方法与途径,这是纪录片本性哲学的逻辑起点,也是纪录片与故事片的根本性区别所在.纪录片的视点逻辑是由纪录片的本性特征所规定的.换句话说,纪录片的复制性特征决定了纪录片视点逻辑的现场性--现场为本.纪录片的矛盾是现场性与叙事性的矛盾,也就是纪录的影像如何成为叙事的艺术的矛盾.纪录片是发现的艺术,纪录片是思想的艺术,纪录片更是武器的艺术.纪录片的判断标准是:纪录片的意义在于记录人其目的的合法性,纪录片的影响在于纪录人其方法的合理性,纪录片的价值在于纪录人其表象的发现性.评判纪录片标准的合法、合理和发现金字塔三原则,全都在于这"生存之镜"的纪录原则和叙事策略之中.

关键词:生存纪录片影像叙事策略故事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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