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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芦盐官劣迹

李鹏图 刘序东 李邺亭 文史精华 2014年第04期

摘要:长芦原为水名,以其旁多芦苇,故名长芦.今之沧县所属原有长芦镇,为海盐产区,设有督运司驻其地.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始移运署于天津,相沿既久.冀省沿海区域所产海盐,统称“芦盐”. 主管盐政的盐官在昔日官场均视之为“肥缺”,非与当道有特殊关系都不易得充斯职. 在过去年代中,盐税为财政收入的大宗,而长芦税收又占全国盐税的首要地位,故与当时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均有密切关系.大者如庚子八国联军赔款及1912年袁世凯六国大借款,皆以盐税为主要担保,此固尽人皆知的事实.兹所记述,系几项特殊事件的内幕以及主管官署借端敲诈盐商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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