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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制在医院管理中的运用

卢全骥 卫生经济研究 2006年第02期

摘要:一、明确责任主体:要问谁 医院承担着救死扶伤、保持人民身体健康的重大责任,问责制是医院决策权、处方权、诊断杈、治疗权、医学证明出具权、收费管理权、资产处置权等权力行使的责任担保制度。它要求医院工作人员在拥有公共权力的同时,承担相应责任,防止滥为、误为、无为。因此,问责的对象是一切公共权力的使用者。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关键词:医院管责任主体理中公共权力医院工作人员

单位:江西省铜鼓县卫生局; 江西铜鼓33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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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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