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解决广大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济南市卫生局于2005年12月在全市卫生系统正式启动了“惠民医疗工程”。山东省卫生厅推广了济南市经验并要求,全省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要开展惠民医疗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均要设立惠民门诊、惠民病房或病床,其中惠民病床数量一般不低于注册床位数的5%。
关键词:医疗工程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山东省卫生厅 二级以上医院 医患关系
单位:山东省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山东济南250011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