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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医疗举证责任倒置的去留

陈谷兰 阮诗玮 卫生经济研究 2010年第02期

摘要:“医疗举证责任倒置”从2002年开始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患者的弱势地位,促使医院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但是在2009年初,全国人大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时,明确表示受害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医务人员有过错才能要求赔偿。这是对“医疗举证责任倒置”的否定,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本文就此进行社会调查,并试图提出更好的建议。

关键词:医疗举证责任倒置医疗质量全国人大医务人员社会调查

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福建福州350004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福州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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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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