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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出台了《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省(区、市)按“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严格制止发生新债的基础上,用2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 分类处理 财政部 卫生部
单位:《卫生经济研究》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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