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卫生经济研究 > 论行政部门对民营非营利医院的财经监管 【正文】
摘要:除规定的合理支出外,民营非营利医院产生的盈余不能用于分配,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的继续发展。目前,行政部门对民营非营利医院财经监管缺乏系统的制度安排,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本文在分析我国民营非营利医院财经监管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明确行政监管主体、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法、制定专门监督条例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财经监管 民营非营利医院 行政部门
单位:北京市卫生会计核算服务中心 北京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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