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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风暴考验中国彩电企业生存

弥新 WTO经济导刊 2004年第05期

摘要:北京时间4月13日23点,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中国彩电企业征收的倾销税率终裁结果.对四家被列为单独调查对象征收的反倾销税率分别是:长虹24.48%、TCL22.36%、康佳11.36%、厦华4.35%.其他5家应诉企业--海尔、创维、海信、飞利浦、上广电征收上述四家企业税率的加权平均值21.49%.其他未应诉的企业是78.451%.

关键词:反倾销中国彩电企业出口贸易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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